期刊信息
 

刊名:自然灾害学报
主办: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主管:中国地震局
ISSN:1004-4574
CN:23-1324/X
语言:中文
周期:双月刊
影响因子:0.744499981403351
被引频次:76174
数据库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2000版);北大核心期刊(2004版);北大核心期刊(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2011版);北大核心期刊(2014版);ProQuest 数据库;地学数据库;科学文摘数据库;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期刊分类:环境与安全
期刊热词:
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泥石流,滑坡,地震灾害,地质灾害,GIS,地理信息系统,数值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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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的新思考 ——以自然

来源:自然灾害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7-30 20:1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自然灾害与两宣制度 1.1宣告失踪的涵义 失踪顾名思义就是指不知去向,找不到人,此人可能在附近没有出现,也可能在远处,但能够确定的是该人一定是以存活的状态存在于世,而非

1自然灾害与两宣制度

1.1宣告失踪的涵义

失踪顾名思义就是指不知去向,找不到人,此人可能在附近没有出现,也可能在远处,但能够确定的是该人一定是以存活的状态存在于世,而非死亡状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法律规定的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调查认证,可以宣告其失踪。设立宣告失踪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失踪人的财产安全,如果没有相适应的法律对于未设定管理人的财产进行保护,这部分财产一旦产生争议就会危害到家庭的和谐乃至社会的公共秩序;该制度更是为了保护与失踪人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关于债权债务的履行以及财产的继承等相关问题。

1.2宣告死亡的涵义

宣告死亡在《民法总则》中规定为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调查认证,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宣告死亡后,被宣告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之后,婚姻关系自行恢复,但是如果其配偶已经再婚或者不愿恢复的除外;被宣告人的子女如果已经被他人合法收养,也不因死亡宣告被撤销而解除收养关系和收养状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宣告死亡制度不仅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还涉及到其婚姻关系、人身关系及其他相关关系。宣告死亡制度比宣告失踪制度涉及面更广,影响更深远。

1.3我国受自然灾害的特点及现状

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自然灾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地形分布不均,又处于板块运动交界处,自然灾害频发,类型众多,分区域性突出,长期以来,泥石流、地震、山体滑坡、台风、大雪等灾害最为典型。在世界范围内,我国是受地震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同时我国也是少数几个受台风强烈影响的国家之一。

据相关资料统计,面对自然灾害的侵袭,我国受灾人口较之前有所减少,因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环境的改善,现在的房屋较为结实耐用。但是一旦发生大型的灾害,仍然有许多人口的失踪与死亡。

2自然灾害背景下两宣制度存在的问题

由于自然灾害的不确定性,强度的不一致性,受灾人数难以统计,导致许多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涌入基层人民法院。这样就会随之产生一些问题:首先,法院因司法程序的原因,必须对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严格按照时间的规定、申请的规定,然而我国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相关法律规定较少,经常会造成案件的积压,降低办案的效率;其次,一旦法院的审理时间过长,民众会积累大量的不满,矛盾不断加深。因此,基层人民法院也面临着极大的压力。

2.1宣告失踪制度的立法目的不能实现

我国的立法目的是以人为本、一切以人民为基础,民法是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自然灾害在我国频发,受灾人数众多,如何利用法律保护好人民的财产权益显得格外重要。《民法总则》中宣告失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设立财产代管人,一旦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不是以该目的为目标,那么该制度的真实目的就无法实现。即使利害关系人是为了保护失踪人的财产利益而提出申请,在宣告失踪成功之前,该失踪人的财产也会有两年零三个月的无人看管期,这段时间内,如果财产发生灭失和损害,还是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著名学者张俊浩教授也是持此观点,立法实践与立法宗旨不符,便会造成极大的社会矛盾,宣告失踪制度还有一个缺点就是过分保护失踪人的利益,淡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法律无法发挥其最大的效用,立法目的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

2.2宣告失踪制度的价值无法体现

有的时候,利害关系人以恶意的目的申请自然人宣告失踪,从而得到其财产,这样有伤宣告失踪制度的价值内核和最终效果。其次,所谓的利害关系人大多时候是失踪人的近亲属,一旦因宣告失踪的问题发生不必要的争吵,伤害的是感情和亲情,可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神经敏感这一特质,使各个亲属处于尴尬情景之中在所难免。在我们中国,“物尽其用”是我们一直所信奉的态度,就像古话有云,经过设计、加工、打磨、润色之后的璞玉才能成为一件上等佳品。宣告失踪后,通常情况下会设立代管人制度,对于财产的占有严格的法律保护程序,同时还规定了财产返还的情况,就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一规定严重影响了“物尽其用”的功能。如果为了发挥物的作用而尽早的选择宣告死亡,又可能给失踪人带来消极影响,这算不算是一种人性的倒退和人文主义的缺失呢?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趋势符合时代的走向,但立法者没有将法律和人性的本质真正平衡。从这三方面看的话,宣告失踪制度的价值着实没能好好体现出来。

文章来源:《自然灾害学报》 网址: http://www.zrzhxb.cn/qikandaodu/2020/0730/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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