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刊名:自然灾害学报
主办: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主管:中国地震局
ISSN:1004-4574
CN:23-1324/X
语言:中文
周期:双月刊
影响因子:0.744499981403351
被引频次:76174
数据库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2000版);北大核心期刊(2004版);北大核心期刊(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2011版);北大核心期刊(2014版);ProQuest 数据库;地学数据库;科学文摘数据库;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期刊分类:环境与安全
期刊热词:
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泥石流,滑坡,地震灾害,地质灾害,GIS,地理信息系统,数值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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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云南乡村社会冲突

来源:自然灾害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0-03 15:1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民国时期,云南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据统计,1912-1949年间,云南几乎连年遭灾,且多种自然灾害并发,如“云南先旱后涝”[1]333,“云南洱海中发生7级地震……震后全省霜冻”[1]338,“

民国时期,云南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据统计,1912-1949年间,云南几乎连年遭灾,且多种自然灾害并发,如“云南先旱后涝”[1]333,“云南洱海中发生7级地震……震后全省霜冻”[1]338,“云南48县被水旱虫疫等灾”[1]348,“云南90余县遭水旱风虫雹等灾”[1]349等等。另据统计,民国的38年间,云南发生死亡人数在10 000人以上的特大灾害有6次,平均6年一次,其中1923-1925年云南省东部的冻灾致30余万人死亡[2]。据笔者查阅的资料统计,民国时期,云南共发生旱、涝、雹、疫、霜、雪、冷、虫、震及其他灾害共计2 740县次①。如此高频率的自然灾害对云南乡村社会的冲击和破坏是巨大的。

民国时期,云南是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原始性生产很重的农业省份。云南多山,山区农民使用的生产工具是传统的梨、锄等,甚至许多地方的农民连这些简单的生产工具及牲畜都没有。生产条件极其落后,广大人民虽常年“日出而作,日没而息”地辛勤耕耘,但终年所获寥寥无几,多数年份食不果腹,即便在风调雨顺的年月里,也仅能维持温饱。于是,民间为生存而争抢食物的冲突、暴动连年不绝,灾荒之年更是突出。

邓拓先生在其《中国救荒史》一书中对自然灾害与农民暴动之间的关系是这样论述的:“历史上累次发生之农民暴动,无论其范围大小,或其时间之久暂,实无一而非由于荒灾所促发,即无不以荒年为背景,此殆已成为历史之公例”[3]。这是对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运动最直观的总结,有其深刻的合理性。但是,随着近代历史的飞跃发展,民变这种古老的社会对抗形式被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大旗掩盖,而数量众多的因灾求食的农民运动本身的意义在逐渐暗淡。然而这并不代表这种农民暴动没有意义,相反,它和现代意义的各种社会运动一起,蚕食、摧毁着旧中国农村衰败的社会秩序,迫使其向现代的方向发展。

古代的统治者有这样一种论断:“穷山恶水出刁民”“饥寒起盗心”。这表明在严酷的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下,社会冲突变得更加严重,对统治者构成更大的威胁。而这种威胁极少是针对统治者生命和旧有社会制度的,而是灾民为了维持生命的自发行为,更多的则是针对贫富不均的社会现实的抗争。

在中国古代,祭祀神灵以消除灾害成为传承千年的古老习俗,不但乡村社会延续着这种传统,统治者甚至把它列为国家的祭祀大典,每年重复,不敢间断。因此地方官的一项重要职责便是带领乡民进行自然崇拜的祭祀。遇到大的自然灾害,除了上报灾情和带头抗灾外,领衔祭祀、祈求神灵减灾也就成为地方官员的份内事情,而且是一等一的大事。但是,到了民国之后,国家借助政权的力量,推行消除迷信的政策,人们祭祀神灵祖先的寺庙、祠堂,有的被拆毁,有的被改为学校等公共场所。国家甚至还明令禁止进行民间迷信祭祀。但是,在巨大的自然灾害面前,国家的救灾措施消极、缓慢,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因此,未能真正享受到政府救灾实惠的灾民依旧将掌管灾难的神灵看做救命稻草,公开举行大规模的祭祀活动。如昆明晋宁“若不下雨,只有求天,在南门城楼上画龙,或者到龙潭去叩天请雨”[4]217。这时,一切阻挡灾民进行祭祀的措施,都被看作是对神灵的亵渎,成为灾民发泄愤怒的首要目标。1933年,云南某地的农民发生骚动,“他们把持久的干旱归咎于破除迷信的宣传,认为这种宣传触犯了专管雨水的龙王爷”[5]。大关县地震之后,有民妇自称地母娘娘,“化水持咒,诈取民财。裹胁日众,乘间抢劫。将行刑,竟有少数妇女出而阻拦,谓刑将受殃”[6]。

民国时期,农村生产力水平很低,政府本应该成为灾民抗灾的依靠,但是,由于云南政权更迭频繁,政府的实际行政能力受到很大削弱,各级政府“吏治的腐败,贪污的盛行,阻碍了救灾政令的通行,从而引发或加重了灾荒”[7]。政府的无作为也会引起官民之间的冲突。1929年巍山发生饥荒,“城郊农民20余人用草索将原县议事会议长捆拖到县署,要求政府开仓济贫,县政府关押了该事件的指挥陈再齐和范建堂等人”[8],后由陈赓雅出面与大理镇守使张冲交涉,陈、范等人才得以获释。这一切充分暴露了政府部门的腐败和无能,推动灾民丢掉幻想,转而谋求其他方法维持生存。于是,抗租、抗税、抗粮就成为广大灾民一致的选择。这一时期的抗租抗粮运动多数是在灾荒的阴影下发起的,这也是广大灾民在求神无助、求赈无门的情况下做出的必然选择。1922年,昭通巧家小河佃农黄正邦、杨映光等反抗土司禄廷英压迫,迫使其在租赋、苛捐杂税等方面作出让步[9]。1933年,文山丘北苗民掀起抗捐、抗税、抗粮、抗租、抗债的五抗斗争,波及砚山、文山,参加者多达15 000人[10]。这种更加激烈的社会冲突参加者多达成千上万人,灾民打击的对象不但是乡村间负责维持赋税秩序的保甲长和地主,而且还将打击范围扩大到协助催收租税的警察和军队。1934年,云南蒙自县的苗民自七月至九月,与政府发生武力冲突,他们举着“遇公务人员杀公务人员,遇地主杀地主”与“不交佃租与租税”的标语,把乡长、地主杀死了好几个[11]1020。

文章来源:《自然灾害学报》 网址: http://www.zrzhxb.cn/qikandaodu/2020/1003/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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